震惊!贪腐8亿“玉米杀手”孙志刚终落网,被判死缓终身监禁
昨日,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对一起重大受贿案进行了公开宣判,涉案人为第十三届全国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原副主任委员、贵州省委原书记孙志刚。法院以受贿罪判处孙志刚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将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同时,对查扣在案的孙志刚受贿所得财物及孳息依法予以追缴,上缴国库,不足部分继续追缴。
孙志刚的贪腐行为可谓罄竹难书。在2002年至2023年8月期间,他敛财高达8.13亿余元,成为党的十八大以来公开可查涉案金额最多的落马原省委书记。甚至在2023年8月被查当月,他仍在非法收受财物,贪婪至极。
孙志刚的仕途曾一度辉煌,从湖北起步,历经多个重要职位,最终成为贵州省委书记。然而,他并未珍惜手中的权力,反而利用职权大肆敛财。在安徽工作期间,他就因家风家教问题显露出来,为妻子看病而滥用职权,撤职医生,引发广泛争议。
更为引人注目的是,孙志刚在贵州任职期间发起了所谓的“玉米革命”,要求农民改变传统的种植模式,调减低效玉米种植,增加高效经济作物。然而,这一政策并未得到广泛认同,甚至引发了农民的强烈反感。孙志刚因此被冠以“玉米杀手”的绰号。
此外,孙志刚在易地扶贫搬迁工作中也存在问题。他采取超常规举措,大规模搬迁贫困人口,但其中不乏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之嫌。许多家庭因不愿拆除老房子而遭受困扰,甚至有人跪在路上请求他不要拆掉那些承载了一代代人记忆的特色建筑。
经审理查明,孙志刚利用担任多个重要职务的便利条件,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项目推进、股份认购、工程承揽、房地产开发等事项上提供帮助,直接或通过他人非法收受巨额财物。他的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社会影响特别恶劣,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
如今,孙志刚终于落网并获刑,可谓罪有应得。这一判决不仅彰显了法律的威严和公正,也警示广大党员干部要时刻保持清醒头脑,坚守廉洁自律的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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