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交易税收新政出炉!三部委联手推出房产税收优惠政策,契税、土地增值税大调整!
近日,财政部、税务总局、住房城乡建设部联合发布了一项重磅公告,旨在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公告中明确了一系列支持房地产市场发展的税收优惠政策,其中包括契税和土地增值税的大幅调整,为购房者带来了实实在在的利好。
契税方面,公告规定,对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面积在140平方米及以下的,将享受1%的低税率优惠;面积超过140平方米的,则减按1.5%的税率征收契税。对于家庭购买第二套住房,面积在140平方米及以下的,同样享受1%的低税率优惠;面积超过140平方米的,则减按2%的税率征收契税。这一调整不仅扩大了享受低税率优惠的面积范围,还明确了北京、上海、广州、深圳四个城市可以与其他地区统一适用家庭第二套住房契税优惠政策。
土地增值税方面,公告将各地区土地增值税预征率下限统一降低了0.5个百分点,各地可以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对实际执行的预征率进行调整。此外,对于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的城市,纳税人建造销售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的普通标准住宅,将继续享受免征土地增值税的优惠政策。
公告还明确了与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相衔接的增值税政策。对于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的城市,个人销售已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将一律免征增值税。这一政策调整将有效降低二手房交易成本,保持房地产企业税负稳定。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公告还规定了一系列操作流程和具体要求。纳税人申请享受税收优惠时,需要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家庭成员信息证明和购房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出具的纳税人家庭住房情况书面查询结果。具备部门信息共享条件的地区,纳税人可授权主管税务机关通过信息共享方式取得相关信息;不具备信息共享条件且纳税人不能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的地区,纳税人可按规定适用告知承诺制办理。
此次公告的发布,无疑为购房者带来了重大利好。契税和土地增值税的大幅调整将有效降低购房成本,激发市场活力。同时,公告还强调了保持房地产企业税负稳定的重要性,为房地产市场的平稳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据悉,该公告将于2024年12月1日起正式执行。在此之前,个人销售、购买住房涉及的增值税、契税尚未申报缴纳的,符合公告规定的可按公告执行。这一政策的实施将为广大购房者带来实实在在的优惠和便利。
总之,此次财政部、税务总局、住房城乡建设部联合发布的住房交易税收新政是一项具有里程碑意义的政策调整。它将有效降低购房成本,激发市场活力,为房地产市场的平稳健康发展注入新的动力。
声明:本文图片、文字、视频等内容来源于互联网,本站无法甄别其准确性,建议谨慎参考,本站不对您因参考本文所带来的任何后果负责!本站尊重并保护知识产权,本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我们转载内容侵犯了您的权利,请及时与我们联系,我们会做删除处理,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