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恶性撞人案一审宣判:樊维秋因危害公共安全被判死刑!
2024年12月27日,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一起震惊社会的恶性案件进行了公开审理,并当庭宣判。被告人樊维秋因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法院经审理查明,樊维秋因婚姻破裂、生活失意,并对离婚财产分割结果心生不满,于是蓄意驾车冲撞人群以发泄私愤。2024年11月11日晚,在珠海市香洲区体育中心,樊维秋驾驶汽车故意冲向正在锻炼的人群,造成了极其严重的伤亡后果。
法院认为,樊维秋的犯罪动机卑劣至极,犯罪性质极其恶劣,手段残忍,后果特别严重,对社会的危害极大。鉴于其犯罪情节的严重性,法院依法作出了上述判决。
在庭审过程中,检察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樊维秋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发表了意见,樊维秋也在最后陈述中当庭认罪。庭审现场,部分被害人亲属、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各界群众旁听了整个庭审和宣判过程。
此次判决彰显了法律的威严和正义,同时也提醒人们要珍惜生命,遵守法律法规,共同维护社会的和谐与稳定。
声明:本文图片、文字、视频等内容来源于互联网,本站无法甄别其准确性,建议谨慎参考,本站不对您因参考本文所带来的任何后果负责!本站尊重并保护知识产权,本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我们转载内容侵犯了您的权利,请及时与我们联系,我们会做删除处理,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