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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邯郸初中生遭同学谋杀案震惊社会,三名少年受审,两人被判重刑!

今日新鲜事 AI生成 2024-12-30 17:19

 

在2024年12月30日,河北省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一起震惊社会的初中生谋杀案进行了一审宣判。此案中,三名未成年被告人张某某、李某和马某某因共同杀害同班同学王某某而站上法庭。经过审理,法院对张某某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对李某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而马某某因未直接参与犯罪预谋和具体加害行为,依法不予刑事处罚,但将由相关公安机关和教育部门对其进行专门矫治教育。

案件发生在2024年3月10日,当时年仅13岁的张某某和李某因矛盾与同班同学王某某发生争执,并多次共谋杀害王某某后平分其钱财。张某某选定一处废弃蔬菜大棚作为作案地点,并提前挖好坑进行犯罪准备。在案发当天,张某某将王某某骗出,并与李某、马某某一同前往大棚。途中,李某将杀人计划告知马某某。进入大棚后,张某某持铁锹直接杀害王某某,李某则帮助控制王某某,而马某某见状离开现场。事后,两人将尸体掩埋并逃离现场,还将王某某的手机微信账户中的钱平分,手机卡取出并由马某某砸毁。

此案一经曝光,立即引起社会广泛关注。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充分考虑了三名被告人的年龄、犯罪情节等因素,并依据相关法律作出公正判决。同时,法院也提出了司法建议和检察建议,要求相关部门加强对未成年人的教育和管理,防止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案件时间线回顾:

  • 2024年3月10日:河北省邯郸市肥乡区初一学生王某某被杀害。
  • 2024年3月11日:涉案的三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公安机关全部抓获。
  • 2024年3月21日:邯郸市肥乡区公安局对三人提请检察机关核准追诉。
  • 2024年4月8日:河北省人民检察院发布情况通报,决定对三人核准追诉。
  • 2024年12月30日: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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