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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风车纠纷引热议:女生高速被赶下车,民事互助行为边界何在?

今日新鲜事 AI生成 2025-01-09 16:36

 

近日,天津一名19岁女生在乘坐顺风车时,因拒绝司机绕路要求而被赶下高速,此事迅速在网络上发酵。1月5日晚,天津蓟州警方发布通报,对涉事顺风车司机李某某依法作出罚款、记分及行政拘留处罚。然而,嘀嗒出行平台发布的情况说明中,提及女生在行程中的“迟到”和“砍价”行为,也引发了网友的质疑和批评,女生自称因此遭遇了网络暴力。

在实测注册嘀嗒出行顺风车车主后,记者发现平台规则明确指出,顺风车车主与乘客之间属于民事互助行为,双方是平等的民事法律关系主体,而非服务与被服务的关系。那么,在顺风车合乘行为中,司乘双方的边界究竟在哪里?又该如何规范?

顺风车车主表示,他们通常不以营利为目的,对时间、路线等要求相对宽松。在嘀嗒出行平台上,《合乘协议》也强调了顺风车车主与平台之间无雇佣、劳务等合作关系,车主与乘客之间是平等的民事互助行为。然而,在实际操作中,如何界定“互助”与“违约”的界限,却成为了一个棘手的问题。

以天津女生事件为例,乘客先迟到,导致出行时间紧张,而司机又希望顺路取东西,双方未能协商一致,最终产生了纠纷。对此,有律师指出,顺风车民事互助行为强调双方平等、自愿参与,遇到问题应友好协商解决。但现实中,由于双方对行程变化、时间调整等问题的理解不同,往往难以达成共识。

在法律上,多位律师对“民事互助行为”和“不以营利为目的”的顺风车本质特征进行了解读。他们认为,顺风车车主和乘客之间应保持友善的沟通和协商,当遇到问题或纠纷时,应友好协商解决。同时,平台也应承担起更多的责任和义务,明确司机在何种情况下可以更改行程、双方意见不一致后要怎么处理等问题,以保障乘客和司机的合法权益。

此外,针对嘀嗒出行平台在“顺风车车主的权利义务”中写明的免责条款,有律师指出,该条款可能免除了平台自身应尽的法定义务,存在显失公平、不合理的加重乘客责任的情况,因此可能是无效的。平台应加强对车主和车辆的审核与监管,确保顺风车服务的合法性和安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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