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主动辞职公司一顿操作倒赔57万,50岁员工未休年假不上班被公司辞退多次约谈
50岁的李雪(化名)被公司解雇,向对方索赔。 但该公司表示,作为一名员工,他“只打卡,没有上班”,并拒绝赔偿。
她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公司赔偿近70万元。
近日,辽宁省大连市中院审理了这起劳动争议案件。 最终,二审法院判决公司赔偿李雪1万多元。
来源:裁判文书网
记者梳理判决书获悉,2021年1月至3月,公司因旷工等原因降低了李雪的薪资标准; 同年3月15日,公司与其解除劳动关系。
2022年,李雪向法院提起诉讼,认为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支付赔偿金663,468.48元。 同时,扣留工资14974.46元,未支付带薪年假工资19406.77元。 索赔总额近70万元。
公司提交的监控视频显示,李雪“只打卡,不上班”。 他在上班时间进入公司,打卡下班,下班后从外面进入公司,再次打卡下班,与正常的作息时间完全不符。 对此,公司按照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工资。 另外,他本人也没有申请年假,所以根据公司的规章制度,他不需要支付年假工资。
对此,李雪表示,公司提交的监控视频是相关人员私下购买安装的,侵犯了她的隐私。 监控视频被公司单方面复制、剪辑,座椅图像被断断续续截取。 不能客观、真实地反映员工在单位工作的全部工作状况。 她觉得公司“只打卡不上班”的说法令人难以置信。
公司辩称,2020年12月22日检查当天,员工向李雪通报检查情况,称“公司今天值班检查,但你不在,根据公司规定,相关措施可能会发生”。被带走。” 李雪回复:“你们的领导等级太低了,我已经被屏蔽了,请不要再骚扰我了。” 此后,公司多次采访李雪,但她均未露面。
一审法院认为,公司提供的证据系单方出示,真实性存疑,无法认定李雪旷工。
二审法院认为,公司提供的视频能够真实反映客观事实。 李雪未办理请假手续且未上班,一年内旷工超过3天(含)。 因此,公司与李雪解除劳动合同符合法律规定。
公司已按照大连市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不存在李雪拖欠2021年3月工资的事实。此外,公司未能提供证据证明其为李雪安排了年假。薛,还是给未休的年假发工资。
最终,法院判决公司支付李雪带薪年休假工资11491.69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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