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逃原副市长李传良涉案超31亿!相当于鸡西两年财政收入,房产遍布全国
近日,黑龙江省牡丹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在《人民法院报》上发布的一则公告引起了广泛关注。公告指出,曾任黑龙江鸡西、鹤岗两地副市长的李传良因涉嫌贪污、受贿、挪用公款、滥用职权等多项罪名,已被立案调查。据悉,李传良案涉案金额超过31亿元,相当于他曾任职的鸡西市2017年地方财政收入的三分之二。
李传良,这位曾在鸡西市财政局担任“一把手”长达8年之久的官员,在2017年3月辞去公职后,于2018年11月逃匿境外。据黑龙江省纪委监委此前披露,李传良的违纪违法行为主要发生在他在鸡西担任财政局局长、副市长等职务期间。
根据牡丹江市人民检察院的没收违法所得申请书,李传良利用职务便利,侵吞、骗取公共财物共计人民币29亿余元;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人民币4000多万元;挪用公款共计人民币1亿余元进行营利活动;擅自使用国有资金注册公司、擅自决定由其实际控制的公司承揽工程,违法所得及收益共计人民币7000余万元。综合以上金额,李传良涉案金额超过31亿元。
除了巨额的涉案金额,李传良还拥有遍布全国的房产。据公告显示,案发后,相关部门扣押、冻结了李传良的资金共计人民币14亿余元,查封了1021处房产,这些房产大多位于他长期任职的黑龙江省鸡西市,还包括位于北京昌平、海南三亚等地的多套房产。
值得注意的是,李传良的涉案金额之大,已经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以他曾任职的鸡西市为例,2017年全市完成地方财政收入仅为46.2亿元,而李传良涉案的31亿余元,几乎相当于该市两年的财政收入。此外,李传良在鹤岗市任职期间,其侵吞、骗取公共财物的金额也已超过鹤岗市2017年GDP的十分之一。
此外,李传良的多名“老上级”此前也已被查处。曾在鸡西市担任“一把手”的许兆君因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等罪名被判刑14年;曾任鸡西市市长的朱德义在退休4年后也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被查处;而李传良在鹤岗市任职期间的“一把手”张恩亮也因贪污、受贿、挪用公款等罪名被判刑20年。
李传良案的曝光,再次提醒我们反腐败斗争的艰巨性和长期性。只有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才能确保党和国家的长治久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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