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心投喂流浪狗却引祸上身?投喂者被判赔6万引热议!
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投喂流浪动物常常被视为一种充满爱心的善举。然而,当这些流浪动物意外伤人时,投喂者可能会面临意想不到的赔偿责任。
近日,无锡宜兴市人民法院公布了一则令人唏嘘的案例。2023年9月4日晚,徐某和潘某驾驶摩托车行驶在宜兴市周铁镇的公路上,不料与一只从设备公司跑出的狗相撞,导致摩托车翻倒,两人均受伤。经交警调查,这只狗是一只长期接受公司员工王某投喂的流浪狗。
王某是一位90后小伙,平日里对小动物充满爱心。他注意到公司周边有不少流浪狗,便主动在公司内投喂它们。久而久之,越来越多的流浪狗被吸引过来,王某也坚持每天风雨无阻地投喂。然而,这场意外事故的发生,却让他陷入了困境。
交警最终认定王某负事故的全部责任。随后,徐某和潘某分别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王某赔偿医疗费、误工费等各项损失共计8.2万元。王某对此感到十分委屈,他认为自己只是出于爱心投喂流浪狗,不应该承担这样的责任。
在法官的耐心释法下,双方最终达成了和解。王某赔偿徐某3.3万元,赔偿潘某2.7万元,共计6万元。法官指出,王某较为固定的投喂行为使流浪狗产生了食物依赖,长期在公司附近生活,与王某形成了事实上的饲养关系。因此,在流浪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情况下,定点投喂人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这一案例引发了广泛的社会热议。许多人在为王某的爱心之举点赞的同时,也提醒他注意可能带来的法律风险。法官也借此机会提醒大家,在投喂流浪动物时,要谨慎考虑自己的行为可能带来的后果,并采取相应的管理措施,以避免类似事件的发生。
同时,法官还引用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强调了饲养动物造成他人损害时,饲养人或管理人应承担的侵权责任。这一法条也为类似案件的判决提供了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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