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农民卖羊肉案二审有果:原10万罚款降至1万,撤诉达成
2025年2月25日,备受关注的江苏盐城农民卖羊肉被罚案迎来了新进展。据人民法院报报道,经过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的积极协调与指导,盐城市大丰区市场监管局对原行政处罚决定进行了自我纠正。
该案起源于2023年11月,大丰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在检查中发现,农民陈广芳售卖的羊胴体、羊头及羊肉未经检疫验讫盖章。2024年1月,市场监管局拟对陈广芳作出罚款130180元,并没收未售出的羊头和羊肉,同时没收违法所得180元的处罚。尽管陈广芳提交了家中有老人身患重病、生活困难的情况说明,并在检验检疫结果显示合格的情况下,市场监管局最终仍决定罚款10万元,并没收相关物品。
对此,陈广芳于2024年5月6日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撤销原行政处罚。一审法院驳回了其诉讼请求,陈广芳随后向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2024年12月,该案在盐城中院二审公开开庭审理,引发了媒体和公众的广泛关注。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高度重视此案,积极协调省、市市场监管部门,推动市场监管局启动行政行为自我纠正程序。
经过慎重考虑和依法依规处理,大丰区市场监管局最终自行撤销了原处罚决定,将罚款金额调整为1万元。陈广芳按新的处罚决定缴纳了罚款,并向盐城中院提交了撤诉申请书,申请撤回该案的上诉和一审起诉。
此外,江苏高院还推动省市场监管部门出台了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和从轻减轻处罚的规定,以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的行使,从源头上预防此类纠纷的发生。
2月26日,记者尝试联系陈广芳家属,其表示此事已圆满解决,不便接受进一步采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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