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差归家算旷工?法院力挺员工,公司违法开除被判赔!
一场因员工出差归来直接回家而引发的劳动纠纷,近日在江苏南京有了最终结果。徐先生,一位在科技公司担任软件工程师的员工,因被公司以旷工为由开除,双方为此争执不下,最终对簿公堂。那么,出差后直接回家,到底算不算旷工?公司能否以此为由开除员工?让我们来看看法院是如何判决的。
徐先生与这家科技公司签订了为期三年的劳动合同,日常工作涉及全国各地出差,进行设备维保等工作。然而,在2023年4月,公司审查徐先生的出差行程时,发现他在一次青岛出差中,结束工作后并未立即返回南京,而是在次日工作时间直接回了家。公司认为,这种行为已经构成旷工,并依据劳动合同和员工手册中的规定,解除了与徐先生的劳动合同关系。
然而,徐先生对此表示不服,他向劳动仲裁委员会提出了仲裁请求,要求公司支付违法解除赔偿金以及项目奖金。劳动仲裁委员会认为,公司的解除行为属于违法解除,并支持了徐先生的请求。公司不服仲裁结果,遂将徐先生起诉至法院。
在法庭上,双方就徐先生的行为是否构成旷工展开了激烈辩论。公司认为,徐先生多次利用出差机会旷工,违反了公司员工手册及劳动合同中的相关规定。而徐先生则认为,他的出差行程都是经过客户同意及单位管理人员批准才定下来的,且公司的规章制度并没有规定出差返回后必须立刻返回公司,因此他的行为并无不妥。
法院经过审理认为,双方在劳动合同中虽然约定了旷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但在规章制度中并没有明确规定徐先生的这种行为属于旷工。员工出差在外,根据工作完成情况及出行方式,选择适当的回程时间,这是符合常理的。同时,法院还指出,对出差的员工和在单位工作的员工实行不同的考勤方式,是绝大多数公司的做法。员工在外面出差多日,返回后自己回家也符合公司人性化管理。
最终,法院认定公司解除与徐先生的劳动合同属于违法解除,并判决公司支付徐先生经济赔偿金5万多元以及尚未发放的剩余项目奖金1万多元。目前,案件款项已履行完毕。
法官提醒,用人单位有权对劳动者违反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的行为进行惩戒,但行使管理权应遵循合理、善意的原则。和谐的用工关系既要有刚性的管理制度,也要有人性化的温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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