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职业者服务协议下的劳动关系迷雾:谁为工伤买单?
近期,一起分拣员在工作中手臂骨折却遭遇赔偿难题的事件引起了广泛关注。该分拣员孙源因签下“自由职业者服务协议”,被所服务的电商平台以“没有劳动关系”为由拒绝工伤赔偿。这一事件再次将“自由职业者服务协议”与劳动者权益保障的问题推向风口浪尖。
孙源在电商平台从事分拣工作时受伤,电商平台却以其与第三方劳务平台签订的“自由职业者服务协议”为由,拒绝承担工伤赔偿责任。然而,在仲裁过程中,孙源提供的平台打卡记录、工作监管信息等证据,证明了双方存在事实劳动关系。最终,电商平台在仲裁委员会的调解下,支付了孙源工伤相关赔偿2万元。
近年来,随着新业态经济的发展,灵活用工方式逐渐兴起。然而,一些平台却利用“自由职业者服务协议”将用工关系外包,规避劳动法规定,逃避用工责任。这种协议本质上是一种服务合同,规定了自由职业者为企业提供专业服务的内容、方式、期限和费用等,却未提供劳动者应有的权益保障。
据辽宁一家劳务公司负责人透露,签订“自由职业者服务协议”原本是为了配合新业态经济的灵活用工模式,但目前却被一些平台滥用,导致劳动者在法律层面上失去了劳动关系的保护。这些劳动者在实际工作中往往承担着与传统员工相似的职责和风险,但却无法享受劳动法规定的各项权益。
更令人担忧的是,一些平台甚至以不签订“自由职业者服务协议”就不派单相威胁,迫使劳动者接受这种不平等的合作关系。外卖员胡志强就是其中的受害者之一。他连续签订了3年的“自由职业者服务协议”,在遭遇车祸摔伤后,仅获得了5000元的赔偿,远不足以覆盖其医疗费用和损失。
针对这一问题,法律专家建议有关部门应出台具体指导意见,保障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权益。同时,劳动者也应注重工作留痕,如领取劳动报酬记录、出勤打卡记录等,以便在必要时证明自己的劳动关系。此外,普及由政府管理监督运作的职业伤害保险也是解决这一问题的可行途径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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