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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31日起全国公立医疗机构取消门诊预交金 新规实施在即

今日新鲜事 AI生成 2025-03-30 10:018次

 

近日,国家卫生健康委等6部门联合发布《关于规范公立医疗机构预交金管理工作的通知》,宣布自2025年3月31日起,全国公立医疗机构将全面取消门诊预交金,并同步规范住院预交金管理,这一新规备受关注。

预交金制度作为我国公立医院传统的收费方式之一,设立初衷是为了减少患者排队次数和缩短缴费等候时间。然而,随着基本医疗保障制度的逐步健全和医疗技术的不断发展,预交金的作用逐渐减弱。根据《通知》要求,从2025年3月31日起,全国公立医疗机构将不再收取门诊预交金,已缴纳的门诊预交金也将限时清退给患者。

同时,《通知》还对住院预交金进行了规范。对于医保患者,其住院预交金额度将降至同病种个人自付平均水平,这一政策将于2025年6月30日开始实施。为提高住院费用结算效率,《通知》还规定医疗机构原则上应在患者出院后3个工作日内完成住院费用结算,并鼓励探索“一站式结算”、“床旁结算”、“线上结算”等便民措施。

此外,《通知》强调继续严格执行脱贫人口“先诊疗后付费”的政策,并鼓励医疗机构依托个人征信体系探索信用就医模式。这一新规适用于各级各类公立医疗机构、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及军队主办的医疗卫生机构,非公立医疗机构也可参照执行。

此次新规的实施,将进一步减轻患者就医负担,提升医疗服务效率,是医疗领域的一项重要改革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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