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新规:2025年起,学生宿舍、试衣间等禁装图像采集设备
国务院近日公布了《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该条例将于2025年4月1日起正式施行。《条例》旨在规范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的建设和管理,保护个人隐私和个人信息权益。
根据《条例》定义,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是指在公共场所安装图像采集设备及相关设施,对涉及公共安全的区域进行视频图像信息收集、传输、显示、存储的系统。为加强统筹规划,避免重复建设,《条例》明确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加强指导,政府有关部门、经营管理单位需按规划、标准建设公共安全视频系统。
值得注意的是,《条例》严禁非法乱建公共安全视频系统,并特别规定在公共场所的四类区域、部位禁止安装图像采集设备:包括旅馆、饭店等经营接待食宿场所的客房或包间内部;学生宿舍、单位内部人员住宿休息房间内部;公共浴室、卫生间、更衣室、哺乳室、试衣间内部;以及其他能够拍摄、窥视、窃听他人隐私的区域、部位。
对于涉及公共安全之外的其他公共场所,安装图像采集设备需为维护公共安全所必需,且仅限于对该场所负有安全防范义务的单位或个人安装。同时,《条例》还提出,为保护自然人的生命健康、财产安全,经公共安全视频系统管理单位同意,相关人员可以查阅关联的视频图像信息,但不得非法对外提供或公开传播。
《条例》共34条,明确了公安机关的指导和监督管理职责,建立了备案和举报制度。对于违法安装图像采集设备设施、非法对外提供或公开传播视频图像信息的行为,将依法给予相应处罚。构成犯罪的,还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此外,《条例》还特别强调,在非公共场所安装图像采集设备及相关设施时,不得危害公共安全或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对收集到的涉及公共安全、个人隐私和个人信息的视频图像信息,同样不得非法对外提供或公开传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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