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微信群获知被裁员,法院判公司违法需赔偿
据广州日报2月24日报道,刘女士在某日突然在公司微信工作群中看到一则《通知》,内容指出因公司效益不佳将进行“减员”,而“减员”名单中赫然包括她自己。随后,刘女士被公司移出了微信群聊。对此,刘女士向相关部门提起了劳动仲裁申请。
经过仲裁,相关部门裁决该公司应支付刘女士2023年10月、11月的工资,以及因违法解除劳动关系的赔偿金共计约4.5万元。然而,该公司对此裁决不满,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辩称自己并不存在违法解除劳动关系的行为,要求无需支付赔偿金。
近日,广东汕头中级人民法院公布了这起劳动纠纷案件的判决结果。法院经审理认为,公司在微信工作群中发送的《通知》应视为公司正式行为。在《通知》发送后,双方并未就解除劳动关系事宜进行任何协商。同时,公司也无法证明在进行“减员”操作前已经履行了法定的裁员流程。因此,公司依法应承担举证不能的责任。最终,法院判决该公司向刘女士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关系的赔偿金约4.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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